(2001年5月22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京政办发[2001]36号发布)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经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加下载: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