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22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京政办发[2001]36号发布)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经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加下载: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