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        

 财企[2010]87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下简称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场开拓资金是指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业务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市场开拓资金由财政部门和商务部门共同管理。

商务部门负责市场开拓资金的业务管理,提出市场开拓资金的支持重点、年度预算及资金安排建议,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的申报和评审。

财政部门负责市场开拓资金的预算管理,审核资金的支持重点和年度预算建议,确定资金安排方案,办理资金拨付,会同商务部门对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支持对象

第五条  中小企业独立开拓国际市场的项目为企业项目;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项目组织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项目为团体项目。

第六条  申请企业项目的中小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注册,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

2、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

3、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4、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第七条  申请团体项目的项目组织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组织全国、行业或地方企业赴境外参加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资格;

2、通过管理部门审核具有组织中小企业培训资格;

3、申请的团体项目应以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提高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为目的;

4、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第八条  已批准支持的团体项目,参加该项目的中小企业不得以企业项目名义重复申请同一项目或内容的市场开拓资金支持。

第三章 支持内容

第九条  市场开拓资金主要支持内容包括:境外展览会;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电子商务;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国际市场考察;境外投(议)标;企业培训;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等。

第十条  市场开拓资金优先支持下列活动:

1、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东南亚、中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拓展;

2、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认证;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市场开拓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商务部采取因素法等方式进行分配。地方财政、商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支持重点和支持额度。

第十二条  市场开拓资金对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且支出不低于1万元的项目予以支持,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支持内容所需金额的50%。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中小企业,以及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的支持比例可提高到70%。

第十三条  财政部将市场开拓资金拨付至省级财政部门。

第十四条  中央项目组织单位组织3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以上的中小企业参加境外经济贸易展览会或进行培训,可按规定向商务部和财政部提出项目申请。商务部、财政部按规定审核后,由财政部按照国库管理要求拨付资金。

第十五条  企业项目及地方项目组织单位组织本地区中小企业参加境外经济贸易展览会或进行培训,按规定向地方商务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地方商务、财政部门按规定审核后,由地方财政部门按照国库管理要求拨付资金。

第十六条   中小企业获得的项目资金,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第十七条  根据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工作需要,可在市场开拓资金中列支相关管理性支出,用于聘请承办单位、项目的评审、论证、审计等,支出比例不超过资金总额的3%,并予严格控制,厉行节约。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挪用和截留市场开拓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予以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市场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省级财政部门和商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市场开拓资金的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和商务部备案。省级财政部门和商务部门每年应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效益评价分析,并于次年的3月底将总结报告联合上报财政部、商务部。各级管理部门对中小企业和项目组织单位申报的书面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商务部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财政部、原外经贸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0]467号),原外经贸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外经贸计财发[2001]270号)同时废止。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内容说明

  本文中所列支持比例和支持金额均为最高限额,支持金额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是指: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中小企业。

  一、 境外展览会

  申请者:中小企业、项目组织单位。
  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

企业类别

支持比例

展位费
(场地、基本展台、 桌椅、照明)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公共布展费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体积1立方米、重量1吨以上的
大型展品回运费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说明:
  1、对于拉美、非洲、中东、东欧和东南亚市场的展览,支持比例其它地区中小企业可提高到70%。(具体国别、地区参见附件5)
  2、填写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时,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请用"境外展览"表。

  二、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软件出口企业和各类产品认证  

  申请者:中小企业。
  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

企业类别

支持比例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的认证费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的认证费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软件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的认证费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产品认证的检验检测费包括:CE、FDA、UL、COS等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认证机构的选择:
  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进出口企业质量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或中国质量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认可的机构(参见附录二)进行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ACEB)认可的机构(参见附录二)进行认证。
  3、软件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应由在中国境内的认证机构进行,主要支持国家认定的软件出口企业。
  4、产品认证应视具体产品进口国的有关法律、合同或机构对认证证明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明文件发出机构的要求进行。
  说明:
  填写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时,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请用"各类认证"表。

  三、 国际市场宣传推介

  申请者:中小企业、项目组织单位。
  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

企业类别

支持比例

支持金额

产品宣传材料翻译制作费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20000元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15000元

产品宣传光盘翻译制作费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15000元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10000元

创建企业网站的设计、软件开发、通讯线路租用费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80000元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50000元

在境外媒体上发布产品广告的广告费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80000元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50000元

在国外注册产品商标的注册费用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说明:
  1、制作宣传品和创建企业网站项目在填写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时,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请用"宣传推介"表。
  2、境外发布广告和注册商标项目在填写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时,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请用“产品广告或商标注册"表。

  四、 开拓新兴出口市场
  申请者:中小企业、项目组织单位。
  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

企业类别

支持比例

支持金额

国际市场分析、策划用(委托有关研究院所进行产品分析、行业分析、市场分析报告等)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30000元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20000元

境外新建与技改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30000元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20000元

开拓市场工作团组费用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说明:
  1、开拓市场工作团组费用指随团人员的交通费和生活补贴。交通费是指随团人员出访的经济舱费用,生活补贴是指国家规定的访问国的生活补贴。
  2、工作团组支持范围限项目组织单位两人,随团企业每个企业一名工作人员。
  3、对于拉美、非洲、中东、东欧和东南亚市场的开拓活动,支持比例其它地区中小企业可提高到70%(具体国别、地区参见附件5)。
  4、国际市场分析策划、境外新建与技改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在填写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时,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请用"市场分析与策划"表。
  5、工作团组项目在填写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时,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请用"工作团组"表。

  五、 培训与研讨会
  申请者:项目组织单位
  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

会议规模

支持金额



培训材料费

30-49家企业

1000元

50-99家企业

1500元

100家以上

2000元



会务费

30-49家企业

30000元

50-99家企业

40000元

100家以上

50000元

  说明:培训与研讨会项目在填写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时,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请用"培训与研讨会"表。

  六、 境外投(议)标
  申请者:中小企业。
  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

支持比例

支持金额

标书购制费

70%

20000元

项目初步设计费

70%

20000元

初步考察及调研费

70%


  说明:
  1、境外投(议)标项目包括:成套设备和大型单机境外投(议)标、对外工程承包投(议)标和参加国外大宗商品采购投(议)标项目。
  2、初步考察及调研费,同一项目只支持一次两人境外考察的往返经济舱机票费用。
  3、境外投(议)标项目在填写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时,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请用 "境外投(议)标"表。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内容说明

来源:环球财富网     发表时间:2008-07-07

  本文中所列支持比例和支持金额均为最高限额,支持金额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是指: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中小企业。

  一、 境外展览会

  申请者:中小企业、项目组织单位。
  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

企业类别

支持比例

展位费
(场地、基本展台、 桌椅、照明)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公共布展费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体积1立方米、重量1吨以上的
大型展品回运费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说明:
  1、对于拉美、非洲、中东、东欧和东南亚市场的展览,支持比例其它地区中小企业可提高到70%。(具体国别、地区参见附件5)
  2、填写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时,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请用"境外展览"表。

  二、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软件出口企业和各类产品认证  

  申请者:中小企业。
  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

企业类别

支持比例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的认证费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的认证费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软件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的认证费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产品认证的检验检测费包括:CE、FDA、UL、COS等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认证机构的选择:
  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进出口企业质量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或中国质量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认可的机构(参见附录二)进行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ACEB)认可的机构(参见附录二)进行认证。
  3、软件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应由在中国境内的认证机构进行,主要支持国家认定的软件出口企业。
  4、产品认证应视具体产品进口国的有关法律、合同或机构对认证证明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明文件发出机构的要求进行。
  说明:
  填写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时,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请用"各类认证"表。

  三、 国际市场宣传推介

  申请者:中小企业、项目组织单位。
  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

企业类别

支持比例

支持金额

产品宣传材料翻译制作费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20000元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15000元

产品宣传光盘翻译制作费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15000元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10000元

创建企业网站的设计、软件开发、通讯线路租用费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80000元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50000元

在境外媒体上发布产品广告的广告费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80000元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50000元

在国外注册产品商标的注册费用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说明:
  1、制作宣传品和创建企业网站项目在填写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时,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请用"宣传推介"表。
  2、境外发布广告和注册商标项目在填写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时,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请用“产品广告或商标注册"表。

  四、 开拓新兴出口市场
  申请者:中小企业、项目组织单位。
  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

企业类别

支持比例

支持金额

国际市场分析、策划用(委托有关研究院所进行产品分析、行业分析、市场分析报告等)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30000元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20000元

境外新建与技改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30000元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20000元

开拓市场工作团组费用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

70%


其它地区中小企业

50%



  说明:
  1、开拓市场工作团组费用指随团人员的交通费和生活补贴。交通费是指随团人员出访的经济舱费用,生活补贴是指国家规定的访问国的生活补贴。
  2、工作团组支持范围限项目组织单位两人,随团企业每个企业一名工作人员。
  3、对于拉美、非洲、中东、东欧和东南亚市场的开拓活动,支持比例其它地区中小企业可提高到70%(具体国别、地区参见附件5)。
  4、国际市场分析策划、境外新建与技改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在填写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时,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请用"市场分析与策划"表。
  5、工作团组项目在填写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时,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请用"工作团组"表。

  五、 培训与研讨会
  申请者:项目组织单位
  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

会议规模

支持金额



培训材料费

30-49家企业

1000元

50-99家企业

1500元

100家以上

2000元



会务费

30-49家企业

30000元

50-99家企业

40000元

100家以上

50000元

  说明:培训与研讨会项目在填写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时,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请用"培训与研讨会"表。

  六、 境外投(议)标
  申请者:中小企业。
  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

支持比例

支持金额

标书购制费

70%

20000元

项目初步设计费

70%

20000元

初步考察及调研费

70%


  说明:
  1、境外投(议)标项目包括:成套设备和大型单机境外投(议)标、对外工程承包投(议)标和参加国外大宗商品采购投(议)标项目。
  2、初步考察及调研费,同一项目只支持一次两人境外考察的往返经济舱机票费用。
  3、境外投(议)标项目在填写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时,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请用 "境外投(议)标"表。